2022年监事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视察临沂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走在前、进位次、提水平”总体工作要求,在市供销社党组领导下,立足“提建议、强监督、促落实”的职责定位,以政治建设、制度建设、能力建设为重点,扎实推动监督检查、调查研究、业务指导、自身建设等工作,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社工作部署和腐败问题重点整治有关要求,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努力推动供销合作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注重加强政治建设
1、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视察临沂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充分体现到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到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实效上,体现到党员干部的日常言行上。(人力资源科牵头,相关科室参与)
二、切实发挥监督作用
2、加强对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市供销社承担的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交办事项落实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市供销社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特别是对省供销社和市政府战略合作协议贯彻落实情况、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行动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市委巡察和专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的日常监督,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办公室、人力资源科牵头,相关科室参与)
3、加强对社有企业和社有资产的监督。加强制度建设,加快建立比较完备的社资监管制度体系。落实“社企分开、双线运行”要求,资本运营平台覆盖率进一步提升。落实社有企业“三重一大”等事项管理制度,实现决策、执行全过程责任到人,形成“闭环”。组织开展直属企业2021年经济效益审计,对发现的问题持续跟进督导,确保及时整改到位。(资本运营科牵头,相关科室、直属企业参与)
4、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2021年市本级财政资金实施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做好2022年市本级财政资金的事前评估和事中监控工作。认真开展专项资金检查,加强对2021年度财政资金的检查,做好2022年度财政资金的跟踪问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财务科牵头,相关科室参与)
三、着力提升履职效能
5、认真做好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充分发挥社情民意联系点和社情民意信息员的作用,不断完善社情民意信息网络,加强信息反馈和结果利用,使社情民意信息真正成为监事会监督工作的重要渠道和抓手。(办公室牵头,各县区供销社参与)
6、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准确理解和把握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按照省社和市社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围绕服务农民生产生活发挥综合平台作用,开展供销合作社县域流通体系建设专题调研。适时向党组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推动综合改革不断深化、业务工作提质增效。(办公室牵头,现代流通科等相关科室参与)
7、提升系统监督整体水平。畅通县区之间工作联系渠道,经常性开展工作交流与沟通,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学习借鉴国有企业监督工作的有效做法,强化监督结果运用,提高监督质效。通过以会代训、观摩学习、联合监督等多种方式,提升全市供销社系统监事会整体工作水平。(办公室牵头,相关科室、直属企业、各县区供销社参与)
四、持续抓好固本强基
8、加强组织体系建设。着力推进县区“三会”制度建设,定期调度组织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情况,督促县区监事会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加强社有企业监事会建设,确保有效发挥作用,促进社有企业健康发展。(办公室牵头,相关科室、直属企业、各县区供销社参与)
9、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坚持“内联外合”,发挥内部联席会议作用,构建“大督查”工作格局,强化协同,督帮并举,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实落地;探索引入外部监事,征求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意见建议,发挥其专业性、独立性、客观性优势,助力改革发展。(办公室牵头,相关科室参与)
10、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对会计、审计、金融等业务知识的培训学习,提升业务素养,提高履职能力。扎实开展“学悟见创”活动,大力倡树“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强化创新、寻求突破,不断拓宽工作思路,提升履职效能,着力打造一支敢监督、会监督、善监督的监事会工作队伍。(人力资源科牵头,相关科室、各县区供销社参与)
临沂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 2022年3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