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2023-11-10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单位编制了《临沂市供销合作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临沂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yi.gov.cn)或者本机关政府网站(http://lycoop.linyi.cn/)上查阅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机构职能类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政策法规类
主要包括:由本省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3.规划计划类
主要包括: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4.业务工作类
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5.统计数据类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专项统计报告;年鉴等。
6.其他类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临沂市供销合作社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临沂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yi.gov.cn)或本机关政府网站(http://lycoop.linyi.cn/)上查阅该《目录》,也可以到临沂市供销合作社查阅。
(二)公开形式及时限
1.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lycoop.linyi.cn/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本机关在临沂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设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上海路与孝河路交汇处IEC大厦7楼
办公时间:夏季8:30-12:00;14:00-17:30(工作日)
冬季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9-8372016
2.信函申请。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来信请寄:临沂市兰山区上海路与孝河路交汇处IEC大厦7楼临沂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收)
邮政编码:276000
联系电话:0539-8372016
3.在线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临沂市供销合作社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址为http://lycoop.linyi.cn/ ,通过在线提交表单至临沂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临沂市供销合作社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临沂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打印。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四)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经省物价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确定,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向本机关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相关栏目。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以及在履行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信息公开机构
机构名称:临沂市供销合作社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上海路与孝河路交汇处IEC大厦7楼
办公时间:夏季8:30-12:00;14:00-17:30(工作日)
冬季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9-8372016
传 真:0539-8372016
电子信箱:lycoop@ly.shandong.cn
五、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一)监督渠道: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
举报受理机构:临沂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
监督电话:0539-8372016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上海路与孝河路交汇处IEC大厦7楼
办公时间:夏季8:30-12:00;14:00-17:30(工作日)
冬季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传 真:0539-8372016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二)救济渠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