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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04449171-08_F/2017-0525002  发布机构  临沂市供销合作社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17-05-25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供销合作社主要职责

临沂市供销合作社主要职责

2017-05-25   作者: 点击数:  

临沂市供销合作社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订全市供销合作社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和改革。

(二)参与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推进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内部信用合作,发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

(三)构建新时期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发展社有企业,推进联合与合作;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行业协会,参与农业科技服务,建立和完善农村合作经济服务体系,搭建为农服务综合平台。

(四)按照职责分工,对棉花等重要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再生资源及本系统烟花爆竹经营活动进行管理。

(五)依法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完善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对出资企业行使出资人职责,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六)协调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及所属社团的业务活动;利用供销合作社教育培训资源,开展供销合作社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农产品经纪人、农民技能培训。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主要职责:组织协调党委、理事会、监事会日常工作,协调安排市供销社领导活动;负责制定机关主要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协调机关各科室工作和重要调研活动,收集、了解市供销社各理事、监事的工作意见和建议;负责机关会议活动管理和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市供销社重要会议决定、领导指示交办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委员提案;负责机关公文运转的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重要文件、电报的起草和机关公文审核、制发工作;负责机关的机要、保密、印章和档案管理、史志年鉴编纂工作;负责机关办公自动化和对外门户网站的管理运行工作;负责市供销社新闻宣传、政务社务信息工作的规划、组织、管理和新闻发布;负责应急管理、机关保卫、值班安排和机关事务工作;承担市供销社党委、理事会、监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力资源科主要职责:贯彻落实有关干部人事和社会保障政策,负责机关工作人员的考录、调配、考核、劳资、社保和职称评定等工作;承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更新维护人事管理信息系统;负责机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申报、核定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与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促进社有企业军转干部待遇的落实;组织指导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干部人事、劳动工资、专业技术人员、老干部统计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人员的出国(境)政审;负责统战和侨务工作;承办市供销社党委、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财务科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和税务、信贷政策、法规、制度;指导全市系统财务、会计工作;负责专项资金的拨付、监督管理和使用,争取相关政策和资金;负责机关资产和经费的管理,指导市供销社所属社团的财务管理工作;牵头配合审计机关对市供销社机关、出资企业、所属社团的审计工作;负责系统会计报表、财务分析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系统及所属单位财会人员的继续再教育工作;承办市供销社党委、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合作指导科主要职责:宣传党和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市系统的改革发展;拟订全市供销社组织建设、农业服务规模化和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发展规划并实施;组织开展精准扶贫,推进新型农民培训;指导供销社职能转变、基层社建设;促进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指导系统参与新型农业社会化体系建设;组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培育、申报、检查和验收;负责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工作,依法维护供销社的合法权益;负责市供销社所属社团的指导、服务工作;承办系统评比表彰、综合业绩考核;承办市供销合作社党委、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安全统筹科主要职责:负责市供销社直属单位的“四防”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安全生产精神,指导系统内消防、防汛和救灾等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系统内安全统筹统保工作;承办市供销合作社党委、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现代流通科主要职责拟订全市供销社农村流通现代化发展规划并实施,争取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政策(资金)支持;指导系统内日用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烟花爆竹、再生资源等业务开展和经营服务网络建设,构建农村现代流通经营服务体系;负责所属行业协会等社团的指导、服务工作;指导系统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和农村服务业开发项目建设;负责系统统计工作和经济运行;分析指导系统资产开发、参与城镇化建设、不动产登记等工作;指导系统开展对外经济合作交流、对外贸易和外事接待工作;承办市供销合作社党委、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合作金融科主要职责:研究国家、省、市有关金融特别是农村金融政策,拟订系统农民合作金融发展规划;推动系统领办的农民合作社开展信用互助业务,监督、指导农民信用互助业务规范运作;推进系统内资金互助和融资担保业务的开展,探索农业互助合作保险业务;负责市社直属单位、县区供销系统内互助资金运转使用等情况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承办市供销社党委、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资本运营科主要职责:依法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完善管理体制,负责市供销合作社派往出资企业人员的选拔考核、管理服务等工作;以管理资本为主,对出资企业行使出资人职责,参与配合审计机关对市供销合作社出资企业、所属社团的审计工作,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出资企业社有资本的投入、调整,制定和组织实施社有资产的重组、开发规划,负责社有企业资产的购置、处置及银行贷款担保工作;为出资企业提供工商登记、法律咨询等服务工作;组织指导系统及出资企业审计机构及队伍建设;审核、汇总相关审计报表;负责社有房产出租管理工作;负责市供销合作社资产管理办公室日常组织协调工作;承办市供销合作社党委、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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