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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深化全县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6年09月27日 15:35 作者:临沂市供销合作社 点击:[]

9月21日,兰陵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深化全县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兰陵发〔2016〕11号,以下简称《意见》),就推进全县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深入发展提出了总体要求、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意见》明确,到2020年,将县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推动全县农业现代化建设的生力军和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

《意见》指出,要充分认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重要性,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和视察山东、临沂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省《意见》和市《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强化基层社和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为重点,按照“走在前列”的要求,坚持政事分开、社企分开,突出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加快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需要、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

《意见》从四个方面提出了深化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主要任务。一是拓展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领域。供销合作社要把为农服务放在首位。面向农业现代化、面向农民生产生活,推动供销合作社由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向全方位城乡社区服务拓展,加快形成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健全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农产品现代流通服务体系,积极打造电商服务网络,搭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稳妥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服务。二是强化供销合作社组织建设。按照强化合作、农民参与、为农服务的要求,建设“农民供销”,因地制宜推进基层社改造,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与水平,打造直接面向农民生产生活的服务载体。强化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推进基层社分类改造和规范发展,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办创办力度,形成扶持基层社发展的长效机制。三是深化供销合作社企业改革。以市场为导向,以产权改革为核心,以联合合作为手段,不断提高服务“三农”的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加快社有企业集团化发展,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增强社有企业为农服务功能。四是创新供销合作社治理机制。深化体制改革,创新运行机制,理顺社企关系,密切层级联系,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深化供销合作社机关改革,强化供销合作社层级间的联系,理顺供销合作社与社有企业的关系。

《意见》要求,加强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组织领导。要站在加快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战略高度,树立重视供销合作社就是重视农业、扶持供销合作社就是扶持农民的理念,从落实领导责任、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加强供销合作社自身建设三方面发力,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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