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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品牌建设给供销合作社带来了哪些机遇?丨《中国合作经济》杂志评论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04日 17:07 作者: 点击:[]

在今年的“中国品牌日”,《全国供销合作社农产品公用品牌建设案例名单》面向全国发布,名单涵盖了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48个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这是贯彻落实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七届六次理事会工作部署、推进各地供销合作社管理运营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成果的展示。供销合作社正进入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的“新”时代。


这个“新”体现为在农业农村工作的历史性变革和成就中,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让供销合作社迎来了新的历史机遇和崭新责任品牌是一个国家经济实力和文化软实力的绝佳体现,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是国家品牌建设的重要方面,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致富农民,共建共富社会的重要载体。在从脱贫攻坚到全面乡村振兴,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乡村振兴到建设农业强国这个伟大历史进程中,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是其中重要一环,也是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成效最显著、最集中的体现之一。尤其在从政策性帮扶向长效性发展、从跨区域行政单位结对向市场化落地落实走深走实的过程中,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是个非常有效的抓手:集聚一个地区的特色农业资源,通过品牌建设引领产业发展、打造优势农业。农产品品牌化的过程就是与工业化融合、提升农业产业科技水平、提升农产品标准化水平、推进农业规模化的过程,最终通过品牌建设实现“特色产品—优势资源—品牌产业的转化升级,实现产业链条全环节的更大效益和资产增值。这个历史性机遇和崭新责任,对“为农、务农、姓农”的供销合作社来讲义不容辞、责无旁贷。


这个“新”还体现在通过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供销合作社积累了宝贵经验,培育起一批崭新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丰富了供销合作社品牌体系的广度和深度。这一批48个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分布于20个省份,既有东部经济发达地区,也有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和中部地区,既体现了品质消费、消费升级等因素对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发育、壮大的支撑作用,也展现了供销合作社在农产品品牌建设中积极探索、持续推进的积极可喜成果。品牌建设是农业经济的“高压输电线路”,可以把产品销售、市场溢价提升到新的高度,这48个公用品牌都在助力区域农业发展中发挥了显著作用;同时,品牌又是文化的“密码压缩器”,里面浓缩的历史文化DNA会在拓展市场中扩散传播出去,这48个公用品牌从商标到品质、内涵都具有浓郁的地域特色,也传播了它们蕴含的文化魅力。越是民族的越是世界的。同样,越是地域的越是全国的。这些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富含品质体验和特色文化,与供销合作社品牌一起留给消费者美好的品牌记忆。


这个“新”启示我们,供销合作社系统在这个品牌建设的时代课题面前,一定要积极参与、大胆探索,创造属于新时代的新成绩。截至2021年底,全系统培育、管理和运营的区域公用品牌超过200个,加上这两年培育的区域公用品牌,目前总计有近300个。这48个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只是供销合作社积极参与农产品品牌建设的阶段性成果,但它们展示了新时代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的共性规律和趋势方向。这批供销合作社新品牌定位清晰,具有明显的区域产业优势、地域文化特色和辐射带动力,在整合区域内涉农产业资源,提高涉农产业的组织化程度,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区域特色产业提质增效和农民增收致富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展现了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形象,提升了公众影响力和社会美誉度。因此,总社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发布全国供销合作社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案例名单的通知》提出,各地供销合作社要充分认识开展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着力依托组织优势、产业优势,积极参与区域公用品牌的管理、运营,让供销合作社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在进一步丰富拓展为农服务方式、提升为农服务水平中,发挥出更大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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