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郯城县供销社)
11月9日,郯城县供销社举行开放办社战略合作协议集中签约仪式。县供销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王永伦出席,家和超市有限公司、姜湖贡米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播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负责人及县供销社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活动。


签约活动现场,县供销社副主任胡敏龙分别与家和超市有限公司董事长冯宪营、姜湖贡米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中华、播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华签署了《开放办社战略合作协议》。
家和超市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是郯城县商贸流通骨干龙头企业,公司现有直营店17家、员工500余人,年日用消费品配送额(销售)1.8亿元,长期与供销社社有企业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姜湖贡米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是我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姜湖”牌商标被评为山东省著名商标,领办了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拥有核心水稻种植基地5000亩、订单式托管基地10000亩,2009起与县供销社合作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播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是我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主要开展农业科研、生态种养、农产品加工销售、电子商务等业务,通过“公司+农场(合作社)绿色无公害标准化种植+电商”的模式,实现了从种子研发、基地种养到消费者餐桌的无缝对接。
合作方表示,通过与县供销社开展长期战略合作,可以借助供销社优势,进一步拓展企业市场空间、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从而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王永伦指出,本次签订开放办社合作协议的三家企业,与供销社在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村现代商贸流通服务网络建设等领域具有深厚的合作基础、广阔的合作空间和良好的合作前景。在下一步工作中,郯城县供销社将牢牢把握供销社办社方向,推行开放办社,整合优质资源借力发展,加快拓展供销社服务领域,增强供销社经营实力,提升供销社综合服务能力,更好地服务全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