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县区动态 >> 正文
沂水县委县政府出台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6年09月19日 15:36 作者:临沂市供销合作社 点击:[]

近日,沂水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沂发〔2016〕20号),就推进全县供销社综合改革纵深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进行了全面部署。

《意见》指出,要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总要求,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加快组织创新、服务创新、经营创新和工作机制创新,到2020年,建成适应现代农业经济改革要求的新型合作经济运行体制和资产管理运营机制,形成网络健全、经营灵活、保障有力的新型流通经营服务体系,为农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历史遗留问题逐步化解,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意见》明确了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的重点任务。一是健全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体系。整合供销系统和涉农部门服务资源,搭建服务平台,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领域,大力开展现代农业规模化服务。二是完善农产品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一批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和示范园区,培育农产品经营服务龙头企业,发展冷链物流,开拓农产品市场。三是打造电商服务网络。建设县级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积极对接总社电子商务平台,利用镇、村级经营服务网点建立乡村电商网点,促进农村电商发展。四是发展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健全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推进供销社城乡网络布局。五是稳妥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探索发展农业保险。六是推进基层社分类改造和规范发展。对基层社经营网点进行合理整合,全面核查、清理、登记基层社资产,提升自身实力和为农服务能力。七是积极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强基层社与农民在组织和经济上的联结,发展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围绕当地优势产业开展系列化为农综合服务。八是建立扶持基层社发展的长效机制。大力开展示范基层社建设活动,推动政策资金向基层社倾斜。九是培育新型社有企业。以市场为导向,以产权改革为核心,以联合合作为手段,培育一批主业突出、具有行业引领能力的龙头企业。

《意见》要求,要加强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组织领导。一是要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供销合作社系统具体落实、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推进机制。二是要落实政策措施。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落实相关配套措施,在规划制定、项目安排、资金投放和政策出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等方面支持供销社改革发展,形成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合力。三是要加强自身建设。大力弘扬“为农、诚信、创业、合作”的新时期供销合作社精神,汇聚推动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强大精神力量。

上一条:中共沂水县委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下一条:蒙阴县召开全县基层党建工作会议暨村社共建现场交流推进会

关闭

分享
友情链接